在台灣的漁人過去留傳著一句諺語 – 春天各母(台語), 意思是春天海中的生物都在當媽媽. 這是一個對環境變化很貼切的觀察, 因為位處北半球的台灣, 春天因為日照增加, 水溫升高, 帶動海中浮游生物快速大量增殖. 各種海洋生物也把握這個時間點, 趕快繁殖小Baby, 讓這些小Baby在出生時可以以這些浮游生物為食.
由於許多平常不常靠岸的大型魚這時會到淺海產卵, 早期捕撈能力不強的沿近海漁船會把握這個短暫的機會捕撈這些特別肥美的海鮮, 而繁殖期的生物會有群聚及貪食的特性也讓捕撈更容易, 因此消費者也有難得的口福品嚐到”當令”海鮮的美味. 當然不是所有的海洋生物只在春天繁殖, 許多在食物鏈較低階的海洋生物可以有很長的繁殖期, 連續產卵的繁殖模式, 但是食物鏈中較高階而稀有的魚類確實為春天的海鮮帶來驚喜.
隨著漁撈能力快速強化, 新的漁具具備更有力, 更輕巧, 更靈敏的特性, 加上以前不存在的衛星定位, 冷鏈運銷技術及無遠弗界的網路傳播, 今天的漁民已經可以將來繁殖的魚群快速捕撈殆盡, 而更多的消費者也可以加入追逐這當令海鮮的行列. 這樣的海洋資源利用模式可不會是永續的.
今天在許多漁業管理先進的國家也不會完全限制繁殖期的海鮮捕撈, 因為自然界有一定的”負載量”, 也就是說海洋生物數量是不會無止盡的增加, 超過貝負載量的生物族群是會被自然淘汰掉的. 以資源管理最佳的北太平洋鮭魚漁業為例, 產卵季及產卵場幾乎就是捕撈野生鮭魚最主要的時間跟場所. 因為捕撈這個時期鮭魚的成本最低, 而鮭魚的品質最佳. 因此透過”管理”可以在資源, 產業及消費需求間取得平衡點.
因此檢視今天台灣春天種魚的漁業捕撈需求及消費者對當令海鮮的喜好, 我們需要儘快訂定漸進的管理辦法. 在管理辦法沒有訂定之前應該禁止高效率低選擇性的漁法(如刺網,拖網,扒網,焚寄網等)在魚類的繁殖的沿近海魚礁區作業. 對於延繩釣, 一支釣等漁業也應該訂定投入(作業天數,地點)甚至產出(魚種,數易量)的管理規定及落實卸漁申報的規定. 當然這些管理辦法的訂定一定要經歷公開理性的討論. 在這之前, 捕捉及消費這些海鮮將會是對海洋資源一個沈重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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