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魩仔魚是台灣人很重視的魚。消費者因為它的營養及美味而重視它,漁夫因為它帶來的價值而重視它,環保人士則因它在海洋生態中的角色而重視它,而管理眾人的政府更因大家對它的重視而重視魩仔魚。

魩仔魚是什麼呢?基本上它是魩鱙的通稱,主要是一大群由多種公鯷及小公魚的鯷魚組成的長不大的小魚群。但是許多會長大的大魚(包括鯖、鰺、鰹、狗母及白帶魚)在剛出生時,也會跟這群小魚混在一起。

FAO從1954年起開始有台灣魩鱙漁獲的統計,在1954-1989年間全部算作鱙仔魚,1989年起開始分為魩與鱙。在1976年以前每年魩鱙漁獲年產量都維持在1萬噸以上,此後漁獲量開始快速下降,最近10年的漁獲量則維持在1-2千噸間(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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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FAO STATPLUS

1977年起雙拖漁法成為台灣魩鱙漁業的主力漁法。由於許多其他魚類的仔稚魚會混在魩鱙魚群中,造成混獲的現象,因此在每年夏季這些大型魚的繁殖期間是禁止捕撈魩仔魚的。在天然的環境中,魩鱙魚群在台灣海域的現身也直接受到環境影響。台灣魩鱙漁業以淡水、枋寮及宜蘭縣為主要漁場,受到不同洋流的影響帶來不同的魩鱙魚群(下圖)。許多海洋資源的研究發現台灣魩鱙漁業的產量直接受到這些海流的影響,因此視魩鱙魚群為環境變化的指標(李明安、謝豐任,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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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漁業署宣佈2009年台灣魩鱙漁業的總容許捕獲量為3,021噸(http://www.fa.gov.tw/chnn/news/news_release/content.php?id=677&PHPSESSID=195f6dac079b5a77a46b80a9446b680e),由於較2008年的總容許捕獲量為2,500噸逆勢增加,引起保育人士一片嘩然,紛紛斥為開保育倒車之政策(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1983 http://www.dfun.com.tw/?p=11806 )!

由於魩鱙漁業一直是敏感的海洋資源,雖然具有美味及營養的特色,尤其受到許多家中有幼童的家長的喜愛,但是多年來我們一直拒絕將魩仔魚放入我們的產品線中。因此在聽到此一政策時的確很難接受及不解!但是仔細瞭解相關的配套管理措施時,可以感受到漁業主管機關可能在下一著可以將台灣魩鱙漁業納入理性管理的險棋。

漁業管理在許多不同的方式,主要包括「投入管理」(限時、限地、限船、限漁法等)、「產出管理」(數量、體型、效率、混獲等)以及綜合的「配額管理」。漁業管理由於需以具科學基礎的自然資源調查為基礎,平衡漁民生計及消費者利益為原則;是一門很複雜的管理科學,在此無法詳細說明!

但是有管理絕對比沒管理要好,而漁業管理必需是漸進的;因此設定一個可行的低標準好過設定一個不可行的高標準。2009年台灣的魩鱙漁業管理兼顧了「總捕獲量」、「禁漁期」、「禁漁區」等措施及要求漁獲記錄等管理措施、罰則,並設立落日條款。整體標準看似寬鬆,但如果可以「確實實施」,未來即有「逐步改善」的依據,則遠勝於唱高調的騙民政策,是台灣沿近海漁業管理上值得鼓勵的進步!

聽其言、觀其行,人焉廋哉?明年此時讓我們共同給今年的魩鱙漁業管理政策打分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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