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台灣經常爆發食安問題之後,台灣的店家就有了一個獨特的風景:牆壁上、窗戶上四處是檢驗單,每多一個食安問題,牆壁上就多一張檢驗單,越貼越多,消費者或許也覺得「有檢驗有保庇」,但這些檢驗單,能夠確保食安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跟大家分享阿拉斯加鮭魚的故事。
圖片來源:https://alaskaseafood.site/alaska-products/wild-salmon/
阿拉斯加的野生鮭魚與挪威養殖鮭魚,檢驗之戰
我踏入海鮮產業,很幸運的,就在Seattle跟美國最大的漁業公司Arctic Alaska Fisheries Corp(現已被合併下市)往來,從而學習了許多漁業的國際觀。
Seattle有美國漁業首都之稱,許多Alaska的大漁業公司都把基地設在這邊,魚獲也多運來Seatle銷售。Alaska海鮮最有名的就是野生鮭魚,但是1980年代,挪威開始發展養殖鮭魚,1990年代起,更對野生鮭魚的市場產生威脅。
有The Last Frontier的Alaska州立法禁止魚類養殖,以「天然」的環境來作為特色與養殖鮭魚競爭。但是挪威是一個可敬的對手,他們利用養殖鮭魚可以穩定供應的特色,很快就輾壓了野生鮭魚,在市場上取得極大的勝利。
2003年,市場爆發了養殖鮭魚PCB(多氯聯苯)污染事件[1],一個研究指出,養殖鮭魚含有大量的PCB是不健康的食物,事後很多人認為這起大量的採樣、化驗,是由野生鮭魚產業發起的商業競爭手段,這是「檢驗」第一次成了商業競爭的工具,從此之後,衛生安全的檢驗在許多國際貿易上被用來作一種非關稅的貿易障礙。
阿拉斯加不靠單次檢驗,而是「全面環境監控」
當然,敢挑起檢驗戰的阿拉斯加,勢必也得面對競爭對手的檢驗,他們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2001-2024年間,阿拉斯加州政府[2]採樣了113個物種、14,890個樣品,並化驗了其中11,723個樣品。
在2014年,起阿拉斯加也加入幅射的全面監測[3],阿拉斯加更把累積的資料用GIS系統,對應採樣的「海域」,且公開網路上公開資訊。
因此,阿拉斯加的漁業供應商不會提供「野生捕撈海鮮」的檢驗報告,因為他們認為,個別單次的抽驗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任何檢驗報告都會告訴你,「檢驗只對檢本有效」,不能代表未檢驗的其他品項。但是,政府利用來自產業的稅收全面對環境、物種長年監測,他們可以讓消費者知道,只要在這些環境中生長的物種,你都不必擔心。
這樣長期監控下來,不但確保環境安全,也成為產業的後盾且保障消費者權益。當然,這麼大筆檢驗需要驚人的預算,這是靠產業繳交的海鮮稅來支付,果然是「責任漁業」的表率。
不同海鮮的採樣方式、污染風險大不同
回到鮭魚為例,野生捕撈為主的阿拉斯加鮭魚,跟養殖鮭魚的採樣方式及污染風險其實大不相同,從下表即可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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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 VS.養殖 |
野生鮭魚 |
養殖鮭魚 |
|
主要的風險 |
環境污染(重金屬) |
人為因素(用藥及飼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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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樣方式 |
大範圍、長時間 |
每一養殖批次 |
|
責任者 |
產業團體 |
養殖戶 |
因此,在銷售野生海鮮時,重要的是提供正確的產品資訊,而不是提供「一張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不只無法代表銷售的海鮮,甚至可以透過刻意的採樣安排,來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因為即使是同一種魚,不同的部位及不同的魚齡就會有不同的檢驗結果,更不用說如果是不同批的魚甚至不同生產方式的魚。
假若是養殖海鮮,如果產品抽驗可以對應到生產批次的話,那麼檢驗報告會是有效的,但重點必需是「可追溯生產履歷」。
野生海鮮有什麼污染風險?
野生海鮮生活在海域裡,因此污染風險主要會是重金屬(甲基汞、總汞、總砷、無機砷、硒、銅、鉛、鎘)及環境荷爾蒙(POP、PCB、PFAS)。
以台灣法規[4]明定的鉛、鎘、甲基汞為例,依照我們過去多年抽驗的經驗,可以歸納出風險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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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 |
鉛 |
鎘 |
甲基汞 |
產地影響 |
→ |
魚類汞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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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類 |
主要 |
次要 |
無 |
極大 |
風險 |
低 |
中 |
高 |
|
甲殼類 |
少 |
主要 |
少 |
大 |
食性 |
草食 |
雜食 |
肉食 |
|
頭足類 |
無 |
主要 |
無 |
小 |
棲地 |
表層 |
中層 |
底層 |
|
魚類 |
次要 |
無 |
見右表 |
壽命 |
3年以下 |
3-7年 |
7年以上 |
另外,抽樣之代表性則會受到物種移動範圍大小而不同,移動範圍越大的物種,受產地影響的風險越小。了解了這些野生捕撈水產的原則及特色之後才能訂定有效的檢驗及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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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游範圍 |
定義 |
代表物種 |
個別抽驗之代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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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洄游 |
洄游範圍大部分在公海上 |
如秋刀魚、鰹、鮪、旗魚…等 |
低 |
|
跨界洄游 |
洄游範圍在少數幾個國家的經濟水域中的魚種 |
如鮭魚、鬼頭刀、午魚、烏魚、白帶魚、鯖魚、鰆魚…等 |
較低 |
|
低度洄游 |
洄游範圍主要在一個國家可管轄的水域中 |
頭足類、鳁鯷類小型魚、各種鯛魚、各種石斑魚、鰻魚…等 |
中等 |
|
定棲型 |
不會移動或只在一個生產區中小範圍移動 |
藻、貝 |
較高 |
野生海鮮的食安風險該如何管理?
有了以上的基本知識及研究後,我們只要確知,捕獲的是「什麼產區」的「什麼物種」,我們就可以快速、正確的判斷,這些物種是否可以安全食用,政府也可據此訂定進口及銷售的管理辦法,而不是任由商家隨意抽驗,再拿這些檢驗報告來誤導消費者。
可惜,台灣的水產品可追溯到捕撈海域的機會不高(因為缺乏卸魚申報及溯源),因此對野生捕撈之產品完全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滿街可見的檢驗報告,恐怕真的都是「貼安心」而已。
回到野生鮭魚與養殖鮭魚的檢驗大戰,檢驗只是第一回合的交手,阿拉斯加後來引進了MSC環保標章,藉以強調永續,幾年後,挪威也以導入ASC來對抗,進而進入了「海洋環保標章之戰」。
這是另一個精彩故事,我們下回再來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