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對立,而是要負責:給所有關心台灣漁業永續的人一段話

10/20星期一漁業署在台大要召開一個對休閒漁業管理的會議,在網路上引發許多討論。

作為一個投入漁業40年的全職人員(貿易、捕撈、養殖、運銷、推廣、教育)、海釣了一輩子魚的休閒釣客、學習了一輩子漁業知識的魚癡(海大漁業+漁經學習、國內外走訪),以及長期參與漁業事務的老兵,我想跟周圍所有關心漁業永續利用的人說 :

1.不管是休閒釣客還是職業漁民,從海中獲取資源都必需付費。因為海洋資源是全體國民的,不是無主的,維護資源需要許多費用。(這也衍生出許多環境的補償根本不應無償交給漁民,而應投入在資源維護上的省思)

2. 所有從水中取得的獲利也都有申報的義務,不只是數量、種類,包括金額都必需照實申報。

3. 國家建的港灣設施大家都可以"付費"使用,也都必需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今天太多港口停了太多不作業的漁船,不只是因為支付的費用低到不合理,更因為擁有船是獲得補貼的來源,台灣漁業補貼幾乎都是對船不對人,扭曲了社會的公平性。

4. 海中資源不只是糧食(自用),也是金錢(銷售),自用或可不收稅,獲利就是要課稅,天經地義(稅與費不同)

這些不是我想出來的,這些都是世界各國的基本原則,但是過去在台灣談這些會被說是"太理想",我想跟大家說這是"事實",無視事實的存在最後就是被事實輾壓。相較於世界漁業對永續發展趨勢,台灣這幾十年真是逆勢而為了 !

這一次我不想說服漁業團體,漁業團體是利益團體,因為涉及自身利益,在裡面許多人是要噤聲的。

我想跟包括休閒釣友及關心台灣漁業永續利用的人說 : 大家要把握這個機會,提出負責任的理性訴求。

有一個負責任的漁業不只對釣友好、也對真正的漁業從業人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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